为顺利完成老理化楼电路升级改造工作,保障施工期间实验室设备、药品以及人员安全,同时不影响整体施工进度,现将施工相关时间、改造范围以及全体任课、实验员老师相关工作要求,明确如下:
一、施工基本信息
1. 施工周期:2026年6月19日—2026年8月15日;若施工进度滞后,工期将酌情延后。
2. 施工时间:每日7:00—18:30,节假日正常施工,不放假停工。
3. 改造范围:楼内所有房间的墙面开关、电源插座、照明灯具以及电闸箱。
二、实验室整体准备及日常管理要求
所有科研实验室、公共实验室的负责老师,需在6月18日前严格落实以下全部要求:
1. 清理实验室桌面、操作台面上的所有物品;闲置杂物统一集中摆放在房间空旷位置,远离墙面电源开关、灯具下方区域,避免施工时造成损坏。
2. 全面清点本实验室的化学药品与实验仪器。其中易制毒、易制爆类药品(具体清单见附件),务必在2026年6月18日前转移至重点实验室药品库统一存放,同时标注使用人、药品成分,并填写入库登记表。未按时上交导致安全事故、物品损坏等一切后果,由对应负责老师自行承担。
3. 负责公共实验课程的实验员老师,需将管辖范围内所有固态、液态实验药品,统一整理收纳至药品库集中保管。
4. 各科研实验室常规固态类药品必须存入带锁药品柜并上锁封存;暂无药品柜的老师,自行对接其他老师,将药品寄存至带锁柜子内,并做好专属标记,方便区分管理。
5. 各科研实验室禁止私自存放易燃易爆液态药品。此类药品统一上交学院,集中存放于318、411实验室,寄存时做好标记并填写登记表格。
6. 如需搬迁冰箱等大型用电设备,可转移至110实验室,该房间为施工期间专用临时供电区域。
7. 做好实验仪器防尘防护工作,用防尘膜完整覆盖所有仪器设备,防止施工产生的灰尘损坏仪器。
8. 安全责任划分:个人科研实验室的设备、药品、仪器安全,由所属老师全权负责;公共实验室、药品库、仪器库的安全管理,由对应的专职实验员老师负责。
9. 房间施工时,对应的实验室负责人必须到场跟进监督;若负责人未到场,施工过程中出现设备、物品损坏问题,责任由本人自行承担。
10. 施工全程严禁工人在楼内吸烟,所有老师发现工人吸烟行为,均可直接制止;拒不配合的,及时联系穆晶晶(18640151326),由穆晶晶联系施工方沟通协调。
三、值班安排相关说明
1. 学院每日安排2名老师在岗值班,主要协助施工团队开闭楼栋及房间房门,并按照值班细则完成日常巡查工作,全楼钥匙集中放置在303,请于门卫处领取303钥匙,当天结束值班后锁门并将钥匙放于门卫处。
2. 值班轮岗规则:7月10日之前工作日,由全体实验员老师轮流值班;周末节假日及假期期间,全院所有老师统一轮流排班。
3. 值班老师若因故无法到岗,必须自行协调其他老师代为值班,严禁空岗、缺岗,耽误整体施工进度。
四、值班人员工作细则
1. 施工工人进场前完成签到,主动配合工人开启楼栋、实验室房门及门锁。
2. 每日例行检查:确认门卫室监控系统运行正常;检查108、110实验室冰箱供电是否正常;核查各楼层药品库柜门是否上锁。
3. 工人施工期间,重点巡查各楼层药品库(101(易制爆)、102、106(易制毒)、121、206、215、319、318、411、417、517、520),全程跟进作业,禁止工人在无人员监管的情况下单独施工。
4. 药品库房门仅在对应区域施工期间打开,该区域施工结束后,第一时间锁闭柜门。
5. 当日全部施工结束后,逐层逐间检查所有房间、仓库门锁是否全部锁好,确认无误后签字报备,方可离岗。
6. 常态化巡查工人吸烟问题,反复强调楼内禁烟规定;对不听劝阻的施工人员,第一时间联系穆晶晶(186401513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