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浓厚全员育人氛围,服务学生成长成才,推进师生互动,加强和改进我院学生的班风、学风建设工作,创新教育工作的方式方法,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从而使得学生的学习成绩和综合素质得到明显的提升。根据《鞍山师范学院关于加强综合导师队伍建设的规定》(鞍师发[2009]90号)文件精神,经学院研究决定,建立班级导师制实施细则。
一、目标要求
班级导师作为开展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补充力量,是学生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和管理工作的组织者、实施者和指导者,是教师“传道、授业、解惑”的根本体现,根据学生的个性特征,启发、指导学生做好学业和职业发展的自我规划和自我管理。可以从道德伦理、班风学风建设、专业认同、学业规划、职业储备、生活能力等方面,帮助学生为今后走向社会、开拓美好职业生涯打下坚实的基础。
二、班级导师的任职资格
申请担任本科生班级导师,需具有中级以上职称或硕士以上学位,年度考核合格,同时还需具备以下能力和素养:
(一)政治坚定,忠诚党的教育事业,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在教育教学活动中遵守政治纪律;
(二)为人师表,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较高的思想素质和良好的教师职业道德;
(三)关心学生,富有责任感和奉献精神,了解学生成长规律,指导学生成长成才能力较强;
(四)具有较高水平的专业知识和心理学基础知识,熟悉相关学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专业就业前景等;
(五)善于管理,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熟悉学校、学院的规章制度。
三、班级导师的工作职责
(一)道德伦理指导:遵循教育教学规律,按照校、院有关规章制度,加强对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和道德品质教育,关心学生综合素质的协调发展,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世界观,培养学生理性独立思考能力、社会责任感及良好的心理素质。
(二)班风学风建设指导:定期组织开展树立良好班风学风的班会活动,抓好文明班级、文明寝室建设,从而增强班级凝聚力和学生的集体荣誉感。
(三)专业认同指导:向学生介绍专业前沿信息和发展趋势,教育学生热爱专业。
(四)学业规划指导:深入学生,指导学生了解专业的基本情况、发展动态、社会需求,根据学生的学习能力、兴趣、爱好,对学生选课、学习进程安排和专业方向选择进行指导。激发学生学习动力,帮助学生明确学习目标,端正学习态度,提高学习的自觉性和主动性。指导学生学会学习,掌握科学的学习方法,开展学术科技创新活动,培养学生优良学风。
(五)职业储备指导:指导学生树立科学的成才目标和发展方向,了解职业市场、做好职业生涯规划,帮助学生树立正确定位、调整心态,为就业做好思想准备;指导学生在道德品行、人格修养、心理素质、人际交往、团队合作等方面获得较好的发展,提升学生适应未来职业要求的素质和能力,协助学院进行毕业生鉴定和就业指导工作。
(六)生活能力指导: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关注学生日常生活和健康,加强与学生的情感沟通,帮助学生解决心理困惑和问题,构建平等、民主、亲密、和谐的师生关系,努力以自身的言传身教促进学生的品德养成和全面发展。
(七)做好班、团干部的选拔和培养,鼓励、指导学生骨干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引导学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和自我服务。配合辅导员开展组织发展、推优评选、资助育人和心理健康教育等工作。
(八)全面了解本班教学计划实施情况及教与学情况,加强与任课老师、学生家长、辅导员的联系。对心理问题学生积极主动给予帮助、关怀和疏导,并及时向辅导员反映;对学生中出现的重大问题、有倾向性的思想问题,积极、审慎处理的同时,及时向学院领导汇报。
四、班导师工作的方式方法
(一)班级导师通过班会、座谈讨论、个别谈话等形式,采取集中指导和个别指导相结合的方式,了解学生状况,掌握班级情况,对学生普遍存在的问题尤其是教学、专业方面的问题及时向学院反映,并提出建议。
(二)班级导师每学期集中指导应不少于三次,分别是开学初、期中和学期末。同时,每学期至少对班级每个学生指导一次。指导形式:面谈、电话、邮件、QQ、微信等多种形式,但面谈不低于整体指导次数的三分之二。开展班会、班级活动、谈话等记入《鞍山师范学院综合导师工作手册》。
(三)班级导师每月与年级辅导员和任课教师就班级情况进行一次交流,及时反映学生的思想、学习等表现情况和教育管理服务工作中的问题。
(四)班级导师可通过深入学生宿舍、召开班委会,加强班级建设,营造浓厚学风。
五、班级导师的聘任管理考核
(一)学院成立本科生班级导师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包括学院领导、专业负责人等,负责班级导师工作的组织实施。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学工办。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研讨推进工作。
(二)班级导师采用个人申请与学院选聘相结合的办法。原则上按照一班一导师的配备,由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确定,颁发学院聘书,聘期一般至本班学生毕业止。
(三)学院每学期至少召开2次导师例会,通过定期工作简报等形式,通报工作情况,部署工作任务,推广工作经验,交流工作心得,不断提高班级导师工作的规范化和科学化水平,学年结束上交班导师工作总结。
(四)班导师考评由班级导师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主要分为导师自评(占20%)、学生评价(40%)和班级导师领导小组评价(40%)三部分。考评的内容主要包括:班导师深入班级情况、班级学风建设情况、学生学习成绩情况以及学生对班导师评价情况等。考核成绩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等级,90分及以上为优秀,80-89分为称职、60-79分为基本称职,60分以下为不称职。优秀率不超过20%,成绩考核优秀的班级导师,推荐校优秀综合导师。
(五)班导师工作的考评结果作为年度考核、评奖评优、职称评定等的参考依据,同等条件下给予优先考虑。
(六)导师因特殊原因导致半年以上时间不能履行班导师职责的,原则上应予以调换;班导师考评不合格、不履行工作职责或工作严重失职的应及时更换。
六、本细则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附件1:班导师自评表
附件2:班导师工作基本职责考核表(学生用)
化学与生命科学学院
2020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