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研室是学院教学、科研的基本组织,教研室应该充分调动全体成员的积极性,按照教学计划的规定,完成所承担课程的教学任务,不断提高教学质量,努力开展教研活动、积极承担与本教研室相关的任务,教研室主任负责组织本教研室的活动,具体职责如下:
一、根据要求制订教研室年度和学期教研活动计划,课程建设规划,教材建设规划,教研室教师队伍建设规划。
二、组织教师研究制定专业的相关课程、教学大纲,根据学期教学计划选派理论或实践教师。
三、负责专业教材的选订和组织教材、讲义、习题及其他教学资料的编写工作。
四、定期召开教研室会议,每两周至少一次教研教学研究活动。
五、研究并检查教研室所承担的各门课程的讲课、课堂讨论与习题课、实验课、辅导答疑、课程设计以及考试等各个教学环节的教学质量, 总结交流经验,解决教学中出现的问题。
六、组织开展各种形式的教学研究活动,申报各类教学改革项目。通过集体备课、教学评价、试讲等方式,交流教学经验、取长补短、努力提高教学质量。加强课程建设,探讨教学内容、课程结构、教学方法的改革。
七、组织本教研室的听课、评课,为学院参加学校的公开课推荐人选。
八、组织任课教师结合本职工作,对学生进行理想教育、职业道德教育,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明确学习目的,养成良好的学风。对新教师配备有经验的教师以老带新,充分发挥老教师对青年教师的指导作用。
九、配合学校和学院的教学检查,进行教研室内的不定期教学检查活动。每学期开课前,教研室检查教师的开课准备情况。开课过程中,检查教师的教学日历、教学大纲、教案、学生作业批改等教学环节。通过教学检查,研究学生学习情况和对课程教学的意见,提出改进教学的措施。
十、认真做好教研室所授课程的命题、改卷,实行流水判卷制度,作好试卷分析、总结。
十一、统计、核定教学工作量和学术成果并及时上报。
十二、提出关于教学改革、课程建设等方面的意见,提出教师培训和培养的建议。
本章程自2018年3月起施行。
化学与生命科学学院
2018年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