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论文(设计)是本科人才培养的重要环节,是学生在掌握专业知识、技能和平时科研训练基础上所进行的系统、综合的研究、训练活动,是本科阶段学习的最后总结、升华,也是对本科人才培养质量的检验。根据《鞍山师范学院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办法》(鞍师发〔2011〕84号)文件规定,并结合我院学科专业要求和特点,实行校、院、专业三级管理。为做好化学与生命科学学院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提高毕业论文(设计)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特制定本工作实施细则。
一、组织管理机构及职责
1.根据《鞍山师范学院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办法》文件要求,学院成立由院长任组长的毕业论文(设计)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学院毕业论文(设计)的组织、实施、协调;由学院教学质量监督专家小组负责质量监控;由各专业结合各专业的培养目标和特点,贯彻执行学校有关规定与工作要求,拟订具体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做好拟题、审题工作,负责指导教师的筛选审查,进行师生动员及诚信教育,组织学生选题并落实工作任务,按时开展前期与中期工作检查、答辩资格审查、毕业答辩、成绩评定和毕业论文(设计)普查,完成情况汇总统计、工作总结及资料整理归档工作,审核、推荐校级优秀毕业论文(设计)。
毕业论文(设计)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院长
副组长:教学副院长
成员:科研副院长、专业负责人、课程团队负责人
秘书:实践教学秘书
毕业论文(设计)质量监督专家小组
学院教学质量监督专家组成员
2.根据学校要求,化学与生命科学学院各专业负责落实学校、学院的工作计划、实施方案和各项具体任务,做好诚信教育、拟题审题、指导教师选派、学生选题、任务书下达、定期检查、论文评阅、资格审查、毕业答辩、成绩评定、工作总结与优秀毕业论文(设计)推选等各项工作,及时向学院移交有关资料文档。
3.指导教师主要职责
(1)依据《鞍山师范学院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办法》、《鞍山师范学院学士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实施细则》开展诚信教育,杜绝学术作假行为。
(2)根据专业特点与要求,拟定备选题目,正确指导学生选题。
(3)拟订并填写每个选题学生的毕业论文(设计)任务书,包括内容与要求、主要参考资料、进度安排等。
(4)定期辅导答疑,及时掌握学生毕业论文(设计)的进度和质量,发现问题,及时纠正错误。
(5)认真评阅学生毕业论文(设计),提出修改和补充意见,客观、如实填写评语,给出建议成绩。
(6)审查学生答辩资格,给出能否答辩意见,指导学生做好答辩准备。
4.学生管理及基本要求
(1)学生所选论文题目必须与本专业要求相符,否则不予答辩。
(2)学生在做毕业论文(设计)期间直接由指导老师管理,应严格按照指导老师指定的时间、地点和指导老师见面,进行汇报进展情况、讨论问题,按照毕业论文(设计)任务书规定的进程按时完成任务;所有请假必须先经过指导教师批准。
(3)指导老师安排好见面讨论、汇报的时间地点后,学生必须按时与老师见面,指导老师做好考勤。学生无故缺席3次者取消答辩资格。
(4)学生应重视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勇于创新、坚守诚信、保质保量,独立完成毕业设计(论文)的任务,严禁抄袭、套用、剽窃他人成果。
(5)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在规定的场所进行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虚心接受老师的指导和检查。
(6)对违反上述纪律要求的学生,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警告、延期答辩、取消答辩资格的处分。
二、指导教师资格审定
1.毕业论文指导教师资格参照《鞍山师范学院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办法》评定,由学院教授委员会审核。
2.原则上指导教师由学术水平较高、实践经验丰富的教师担任。
3.指导教师指导学生数量遵照以下原则:教授或具有正高级职称的教师每人最多可带8名学生,副教授获具有副高级职称的教师每人最多可带6名学生,讲师或其他中级职称的教师每人最多可带4名学生。师生之间双向选择。
三、选题
1.指导教师必须在各自专业规定时间内上报选题,每位指导教师报题数量8-10个,其中应用型、调查研究型题目不少于20%。如特殊情况下,指导教师人数有限,每位指导老师为学生提供的选题数量可适当增加,以保证为学生提供的选题数量能够超过参加毕业论文(设计)学生数的20%。
2.指导教师上交的选题需由专业负责人负责组织审核后方可列入题库,作为本届学生的备选论文题目。
3.指导教师提供的选题三年内不能重复。
4.学生可自拟题目,但是数量不超过选题总数的20%。
5.选题工作于毕业论文(设计)的前一学期进行。
6.各专业负责人负责组织学生开展选择毕业论文(设计)题目工作,如在选题过程中出现有些教师没人选或者选的学生少,有些教师学生选择过多等情况,专业负责人负责协调调整工作,调整工作的原则是每个指导教师指导学生人数不得超过8人(特殊情况除外)。如协调工作出现分歧等问题,专业可把问题提交毕业论文工作领导小组集体协商解决。
7.学生选定题目后,专业负责人或者专业负责人指定的有论文指导经验的指导教师,组织学生召开一次毕业论文(设计)专题报告,让学生了解掌握有关毕业论文(设计)的要求和一般常识。专业负责人需组织参加本次论文指导的全体老师做一次学生毕业论文指导手册以及教师毕业论文指导手册书写的培训工作。
8.学生选定题目后,专业负责人负责下达书面形式的毕业论文指导任务通知书给每位指导教师和学生,下达的毕业论文指导任务通知书应包含教师和学生的双向信息,教师方面要包含:姓名、职称、学位、电话号、电子邮箱、qq或微信,学生方面要包含:姓名、班级、学号、电话号、电子邮箱、qq或微信、论文题目等。
9.指导教师在接到毕业论文指导任务通知书后需对其指导的学生的选题认真斟酌,可做修改,也可以在没被选上的题目中重新选择。
10.指导教师在对学生的论文题目进行完善或者修改后需指导学生查阅文献,做出论文框架,论文框架需要做到二级标题。
11.专业需组织本次论文指导的全体教师对每位学生的论文题目以及论文框架进行研究、讨论和完善工作,经过讨论通过的题目才能确定为学生毕业论文的选题;经过讨论不能通过的题目需要按照评议意见进行修改或者更换,修改或者更换的题目还需要专业组织评议小组进行评审,评议通过方可确定为学生本次毕业论文的最终题目。
12.专业组织评议通过确定的题目一般不允许做改动(特殊情况除外)。
13.专业组织评议通过确定的题目方可准备开题。
四、开题
1.在学校统一规定的时间段内(特殊情况除外)由主管副院长负责组织,专业负责人负责具体落实分组进行开题报告会。各个专业开题时间由专业负责人负责选定,经主管院长审批后确定,开题时间确定后由专业负责人负责在开题前15个工作日内把开题时间通知到每位学生。
2.开题审核组及成员由专业负责人负责划分,开题审核组人员3-7人,开题审核组成员至少有1名高级职称指导教师,开题审核组组长由专业负责人和主管院长负责确定,开题审核组组长需具有高级职称或者是专业负责人。
3.学生参加开题,需要在开题具体时间前1周把开题报告交给指导老师,指导老师审核签字后在两天内把开题报告上交专业负责人,专业负责人审核签字后需在开题前三天把开题报告书送达开题审核组。
4.开题审核组组长负责组织本组开题的过程管理和文件签送。
5.每届毕业论文允许有两次开题,两次开题的时间间隔在7-10天左右。
6.开题报告由学生宣讲,由开题报告审核组进行审核并签署对开题的意见。同意开题的方可进行毕业论文(设计)的后续工作,未获得通过的,要按审核组审核意见进行修改或更换选题,改后再通过开题审核。
五、论文写作进度
学生大三春季学期6月份,专业负责人负责将下列信息发放给学生和指导教师。
1.大三春季学期6月份师生双选。
2.大四秋季学期9月份选题,12月份上报选题,1月份开题;
2.大四春季学期3月份,学生必须完成论文初稿,指导教师必须取得所指导学生论文初稿的电子稿上交专业负责人,学院毕业论文领导小组负责检查。检查的主要内容是论文的主体结构内容,不检查论文格式。
3.大四春季学期4月中旬,学生必须完成论文二稿,指导教师必须取得所指导学生论文二稿的电子稿上交专业负责人,院毕业论文领导小组负责中期检查。检查的主要内容是论文的详细内容,包括论文的格式。
4.大四春季4月下旬,学生毕业论文三稿检查,由院毕业论文领导小组负责领导,专业负责人负责落实。
5.大四春季5月份,检查学生毕业论文成稿及重复率低于30%的论文检测报告。由院毕业论文领导小组负责检查。检查通过的学生可参加答辩,不通过的学生不能参加答辩。
6.大四春季学期5、6月份进行论文答辩(每位学生有两次答辩机会)。
7.其它毕业论文信息将随时通过短信等方式传送给学生。
六、毕业论文答辩及成绩评定
1.参加毕业论文答辩的资格
参加本专业举行的毕业论文答辩活动,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①论文写作完成,并通过检测达到要求;
②指导教师同意,并签署指导教师意见;
③答辩组小组教师同意,并签署评阅人评语;
④按时上交专业要求上交的全部材料。
2.毕业论文答辩次数
(1)各专业毕业论文答辩活动共分两次进行,在参加人数较多、教师数量有限的情况下,可以在第一次答辩时分组,按两个不同时间进行,最后一次的答辩将不再分组。
(2)参加第一次答辩不通过的学生,可以参加下一组或下一次答辩,若因个人的原因没有参加第一次答辩,则只有最后一次答辩机会。
(3)两次论文答辩的时间间隔不得少于一周;
(4)两次答辩仍没有达到合格要求的,视为毕业论文不合格(不能获得学士学位),下一年进行重修。
3.答辩论文的提交
(1)答辩开始之3-7天(含三天,具体时间专业根据实际情况定)上交专业要求上交的全部材料;
(2)逾期没有及时上交材料的,则视为放弃参加本次答辩;
(3)参加答辩需要上交的材料包括答辩小组教师签字、达到分数的毕业论文(按要求的份数)、论文的检测报告、指导教师评语、评阅人评语。
4.论文的评语
(1)评阅人评语和指导教师评语
①指导教师评语和评阅人评语要与成绩直接相关;
②评语的构成维度要与打分表的项目相对应;
③评语所给出的质量评价应当与论文的成绩总体相对应。
(2)答辩评语
①答辩评语由答辩小组集体给出,教师个人不得私下处理;
②答辩评语的构成要与表格中给定的维度相对应,不能擅自更改;
③答辩评语的质量评价必须与答辩成绩相一致。
5.论文的成绩
(1)答辩成绩由小组教师集体给出,需要现场确认;
(2)论文实施、写作、工作态度等成绩由指导教师给出;
(3)论文总成绩指导教师成绩占比40%,答辩成绩占比60%;总成绩按优秀≥90、89>良好≥80、79>中等≥70、69>及格≥60、59≥不及格。
(4)总成绩报学院教学质量督导小组审核通过后,录入教务管理系统。
七、毕业论文档案
1.论文档案由专业组织整理归档;
2.缺少任何要求上交的材料,不得给学生先行登录毕业论文成绩。
3.归档工作,要求在最后一次答辩之后10天内完成。
化学与生命科学学院
2018年4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