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保障期末考试能够正常有序进行,特制定《化学与生命科学学院监考细则》:
一、监考教师要提前20分钟到考场监考;
二、监考教师要佩戴监考标牌监考;
三、监考教师着装要得体,符合教师身份;
四、监考教师在考试开始前指导学生把与考试无关的物品放到指定地点;
五、监考教师要及时检查学生证件,核实学生身份;
六、监考教师发现学生在考场上睡觉等行为,要及时制止和教育;
七、监考教师要始终保持面对学生;
八、监考教师要严肃认真监考,有情况及时处理上报;
九、监考教师不要坐在桌子上监考;
十、监考教师不要在门外监考;
十一、监考教师不要接打手机,收发短信息等;
十二、监考教师不要看书,看报纸等;
十三、监考老师之间不能说话;
十四、监考教师不能聚在一起,要分散开监考;
十五、监考教师尽量不要坐着监考;
十六、监考教师认真完整填写考场纪实。
本细则自2017年12月起施行。
化学与生命科学学院
2017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