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促进教学管理、加强教学质量监控,切实提高教学质量和教学水平,依据《鞍山师范学院本科教学督导工作实施办法》,化学与生命科学学院经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推行教学督导制度,成立教学督导组。
一、教学督导组成员构成
教学督导组共由6-8人组成,实行年度聘用制。聘请具有丰富的教育教学管理经验和深厚的专业基础知识,思想政治素质过硬,办事公正的在岗教师担任成员。
二、工作职能
在化学与生命科学学院教学工作指导委员会的指导下开展各项工作。对开设课程的建设质量、任课教师的教学质量、教学过程的管理质量以及在校学生的学习质量等进行调查、分析、反馈、督促、咨询、评价及指导,及时发现教学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三、工作方式与任务
(一)工作方式
我院督导组负责对我院的教学工作全过程进行检查、督促、考评。定期召开督导工作通报会,反馈督导工作情况。
教学督导工作通过随机听课、考察教学过程、查阅教学文件、参与教学检查、召开座谈会、专题调研等方式进行。
(二)工作任务
1.听课评课,重点帮助青年教师提高授课质量。
2.根据听课情况推荐老师参加各级、各类教学技能比赛,并给与重点指导。
3.对我院的期末考试试卷、毕业论文、教育实习、专业实习等工作进行检查、反馈、评估考核。
4.对学院教学管理制度、教学计划、教学文件的执行情况进行调研,对学院的教学改革、教学管理提供依据和建议。
5.对教学中存在的重、难点问题、反映较集中的问题进行专项调研、了解情况,提供解决思路。
四、教学督导员的权限
教学督导员的主要权力是:
1.有权参加与教学督导有关的教学工作会议及各种教学活动;
2.可随时深入课堂、实训室等教学现场听课、考察、并给予评价,提出合理建议;
3.可调阅教师的教学文件、教学资料。包括:教学日志、实训记录、教学大纲、实训计划书、使用教材、教案、讲稿、教学课件、考试试卷、学生作业、实验报告等等。
4.有权向院领导反映情况、提出教学工作和教学管理工作的改进意见;
5.有权召开教师和学生座谈会,了解教学情况;
6.参与教学质量检查和教师考评工作,并提供评价意见。
五、工作纪律与要求
1.教学督导组每学期初根据学院教学工作安排制订出本学期的教学督导工作计划。
2.督导工作必须做到实事求是、公正合理、善意科学。
3.教学督导员要加强学习,不断提高教学督导工作水平。
4.督导组工作、督导员工作均需按规定作好书面记录。
5.对于因教学经验不足,教学方法有待改进的青年教师要热情帮助,重点指导。使其尽快胜任工作,保证教学质量。
化学与生命科学学院
2021年1月1日